小编案: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他为全国自考生提出了“关于重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健康发展的建议”,也就是“8552”号建议。可是,小编搜遍全网,就是找不到这位为自考事业奔走呐喊的全国人大代表,他的呼声振聋发聩、振奋人心,一定能够代表广大自考生群体的呼声!我们需要这样的代表!(全文见教育部网站2019年11月1日的<建议提案办理>)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552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字〔2019〕194号
您提出的“关于重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接到建议后所开展工作情况
您的建议对教育部进一步推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整个高等教育的改革发展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接到您的建议后,教育部会同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进行了认真沟通研商,结合教育工作实际,积极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并提出下一步相关工作思路举措。
第一,在保障自学考试毕业生合法权益方面,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梳理研究了保障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接到您的建议后,教育部会同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现行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并认真研究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使用和待遇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保障以及享有就业、招聘录用平等竞争基本保证等方面的有关规定。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已对自考毕业生权益保障事宜做出相关规定。下一步,将加大现有法规政策宣传力度,协同推动抓好落实,进一步保障自考毕业生合法权益。
第二,在加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内涵建设方面,教育部进一步加快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文件研制工作进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的基本标准,是自学考试教育质量保障的重要基础,教育部正在研制基本规范。接到您的建议后,教育部进一步加快了研制工作进度,按照自学考试专业与普通高等学校同层次专业同质等效、完善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基本标准、扩大各省专业课程设置自主空间等基本原则,着力加强自学考试专业质量监督与管理,提升自考毕业生就业择业竞争力。目前,第一批130多个专业的基本规范已完成初步审定,近期将进一步征求意见,加以完善。
第三,在扩大高等教育向社会开放方面,教育部加快研制印发了“高职扩招百万”相关文件,并进一步加快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相关文件研制工作进度。一方面,2019年5月份,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退役军人部共六部门联合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扩大了高职院校招生规模和服务面向,为确保稳高质量完成扩招工作任务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教育部进一步加快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质量管理相关文件研制工作进度,以进一步完善质量保障制度,加强规范管理,提高办学质量。
二、关于下一步工作思路举措
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协调联动,积极推进自学考试的内涵建设,进一步扩大高等教育的社会开放,为广大社会学习者提供更多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学习机会。
第一,关于保障自学考试毕业生合法权益。一是将依法依规加大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以及人力资源市场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推进自考法规政策落到实处,规范招人用人制度和用人单位招录行为。二是将加强工作督促指导,推动广大用人单位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防止刻意提高学历“门槛”和“唯学历”倾向,切实保障包括自学考试毕业生在内的广大符合条件非全日制学历人员的合法权益。三是将加强自学成才先进典型的正面宣传,增强社会对自学考试促进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认可度。
第二,关于推进自学考试内涵建设。一是将着力强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作为国家考试制度的权威性,加强自学考试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完善考试服务和监管体系。二是将依法规范引导社会助学活动,强化高校育人主体地位,吸引更多优秀教师参与对自学考试考生的专业培养。三是将加强自学考试的教育资源建设,推动教学资源向社会开放,努力构建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终身化的学习服务体系。
第三,关于扩大高等教育向社会开放。一是将加快推进研制出台新时期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质量提升相关文件,为广大社会学习者提供更加优质教育服务。二是支持高等教育在线开放课程和资源建设,促进慕课和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国家数字化学习资源等各类优质数字资源的开放共享。三是拓展高校非学历继续教育覆盖面,引导高校发挥自身办学优势特色,在精准扶贫、乡村教育、妇女教育、残疾人技能培训等方面提供更加丰富多样、更加灵活开放的教育培训服务。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