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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本科专业介绍之物业管理

发布时间:2021-06-23 浏览人次:0

专业代码:
120209
物业管理(专升本)

专业名称:物业管理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

要,具有物业管理和房地产经营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物业客户服务及协调、物业系统管理、物业经营管理、房地产营销策划的基本能力,能够在物业服务管理、估价、租赁和咨询类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和评估交易类企业, 建筑环境系统设施设备管理公司(土木工程设施管理公司)以及相关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从事与物业相关的服务、经营策划、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要求掌握物业管理和房地产经营的基本理论,熟悉物业方面政策和法律法规等基本知识,具备物业客户服务及协调、物业系统管理以及物业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基本能力,具有服务物业客户并协调各方关系、应用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撰写物业管理文件、维护管理房屋及设施设备、操作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实际应用能力。主要包括:
1. 掌握物业服务、物业系统管理、经营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 掌握物业系统运营与管理技术,能综合运用专业理论知识和方法对由人员、物质、设备、能源和信息组成的物业系统进行设计、维护和管理;
3. 具有从事物业管理相关工作所需要的文化素养、健康的体魄以及良好的心理素质;
4. 具备服务、协调物业客户的技能;
5. 具备物业经营管理能力,能够解决物业管理具体问题;
6. 具备房地产营销策划与管理能力;
7. 熟悉国家物业管理领域的基本政策和法规;
8. 具备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初步能力,能独立分析和解决物业管理的基本问题;
9. 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主干学科:管理学课程设置要求:

本专业考试课程不得少于 14 门,总学分不得少于 70 学分。其中必设课程
10 门,共计 50 学分;选设课程不得少于 4 门,不得少于 20 学分。考试课程相关的实践考核环节部分不单独计入课程总门数。
必设课程及学分:思想政治理论课 2 门(6)、外语(7)、线性代数(经管类)
(4) 、经济学原理(中级)(6)、管理学原理(中级)(6)、物业管理法规(3)、物业管理实务(7)、物业设备管理(5)、房地产项目管理(6)。
推荐选设课程及学分:物业信息管理(5)、城市社区建设概论(5)、物业经营管理(6)、人力资源管理(初级)(6)、质量管理(4)、物业管理战略(6)、房地产金融(6)。

选设课程设置要求:
建议优先选择:城市社区建设概论(5)、物业管理战略(6)、房地产金融(6)。实践性环节及要求:
1. 含实践的课程及实践所占学分:物业管理实务(3)、房地产项目管理(2)。
2. 专业实习:可根据实际安排在物业服务企业或房地产经营企业进行实习。
3. 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

其他说明:

参加本专业相关课程学习需具有房屋机电基础、房屋维修与管理、物业管理、房地产经营管理等本专业所需的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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